2021年7月15日,意大利大学与研究部颁布了《关于使用意大利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程序规定》部长令,后又于2021年9月28日颁布了《在意大利科学基金支持下开展基础研究活动的竞争程序》。上述两部法令对意大利科学基金的管理和申报进行了规定。根据规定,该项目申请书应使用英语撰写,后续答辩环节也将仅允许使用英语进行。这意味着意大利语被完全排除在了该基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之外。在意大利,围绕高等教育和学术领域中意大利语和英语使用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此次意大利科学基金申请流程的公布,再次引发学界对这一话题的讨论。
一、《程序规定》和《竞争程序》的内容
2021年5月26日,意大利《与新冠疫情紧急情况有关的旨在支持企业、工人、青年、卫生和地方服务的紧急措施》作为法律正式生效,这一法令意在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领域提供经济援助,其中针对科学研究领域,该法令第61条规定,将由意大利大学与研究部设立“意大利科学基金”,以促进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此外,意大利大学与研究部须在该法令生效90日内,参考欧洲研究委员会标准,颁布配套法令,以确定基金的分配流程和标准。为此,该部于2021年7月15日颁布《程序规定》,又于2021年9月28日发布了《竞争程序》,对基金申请、受理和评审环节进行了具体说明,标志着基金申报和评审程序的正式启动。
《程序规定》中第4条(项目类型、合格单位、资助计划和要求)第2款和第5条(项目评审)第11款对项目申请中的语言使用问题做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4条第2款 在提交用英语起草的项目计划书时,项目负责人应注明项目所属的宏观和细分学科,具体分类标准为现行有效的欧洲研究委员会学科分类标准。
第5条第11款 在第二阶段的评审中,意大利国家大学和研究系统评估机构将评估是否需要对项目初审总分超过公告中规定门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特别面试,面试将以英语进行,包括项目介绍和由各委员会或委员会成员主持的问答环节。
另外,《竞争程序》中第7条(申请的提出、预审和评审)第1款(申请的提出)和第2款(预审和评审)也对项目申请过程中的语言使用问题进行了如下规定:
第7条第1款 项目申请书应使用英语撰写,并通过专用的电子平台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用英语撰写的申请书应由三部分构成。
第7条第2款 在第二阶段评审中,为了评估项目负责人自主开展研究和/或管理研究团队的能力,若项目总评分达到22分(满分为25分),项目负责人将参加用英语进行的面试,面试由国家大学和研究系统评估机构成员负责,必要时将由其他专家协助完成。除了项目介绍环节,问答环节也将使用英语进行。
上述规定表明,在意大利科学基金申请和评审中,英语实际上是唯一允许使用的语言,而意大利语则不被允许使用。
除了上述对语言使用的直接规定,两部法令的文本内容本身也包含了大量的英语词汇,如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Starting Grant、Advanced Grant等。同时,在对学科进行分类时,法令也直接使用了英语词汇,如Life Sciences、Physical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和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二、意大利语在学术研究中持续边缘化的表现
(一)意大利语在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申请中被边缘化
事实上,这并不是意大利语第一次被排除在科研基金的申请和评审流程之外,其在科研基金申请中被边缘化的过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过程在不同时期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的申请和评审规定中有明显体现。
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设立于1997年,由意大利教育、大学与科研部经费资助,旨在支持高校科学研究,并促进科学研究在公共和非公共层面、国内和国际层面的交流与合作。除1997年公告未明确提及应使用何种语言外,自1998年起,历次颁布的项目申请公告都明确规定了语言使用问题,直接反映出意大利语逐渐被英语所取代的趋势。不同时期对语言使用的具体规定如表1所列。

如上表所示,自1998年起,为了使更多外籍专家参与评审过程,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开始要求在使用意大利语的前提下,同时使用英语撰写申请书。2007年,此规定得到延续,并在条款表述中首次将意大利语和英语放置在平等的地位上。然而,到了2015年情况发生了变化,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意大利语或英语提交申请。2017年起,规定要求使用英语提交申请,并仅将意大利语版申请书视为可选的附加版本。2022年公布的与国家复苏和韧性计划有关的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则仅要求使用英语提交申请,而意大利语并未被提及。综上所述,意大利语在国家重大利益项目计划中的作用经历了从唯一申请用语到现在完全被忽视的转变。
(二)意大利语在学术出版中的使用减少
意大利语在学术出版中的使用也呈现出减少趋势。意大利国家大学和研究系统评估机构是受意大利大学和研究部监督的公共机构,负责对接受公共投资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的科研活动质量进行外部评估。自2011年起,该机构共发布了三版科研质量研究报告,分别涉及2004—2010年、2011—2014年和2015—2019年三个时间段。科研质量评估涉及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出版情况的调查,其中也包括一项针对各个学科学术出版物所使用语言的统计。历次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以上数据表明,在意大利的学术出版中,英语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主导语言,并在绝大多数学科中几乎成为唯一的学术出版语言。在一些艺术、人文和社会学科中,尽管意大利语仍然是主要的学术出版语言,但使用比例也在逐步降低,而英语的使用比例正在逐步增加。此外,一些意大利的强势学科,如建筑学的学术出版语言也开始转向以英语为主。
在多重因素影响下,许多学者倾向于使用英语发表学术成果。然而,在意大利,学术发表语言在不同学科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在基金申请中强制要求所有学科的学者仅使用英语这一规定的不合理性。
(三)意大利语在高等教育中遭遇挑战
意大利语在大学教育中遭遇挑战,也反映了意大利语在学术领域边缘化的事实。与此相关,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事件发生在米兰理工大学。出于对提高其国际化水平的考虑,该校学术委员会于2012年5月21日批准了一项决议,决议规定自2014—2015学年起,该校所有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将只采用英语授课。
然而这一决议的批准引起了部分学校教师的反对,一百多位教师随即向米兰理工大学所在的伦巴第大区地方行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该决议。反对意见认为,这一决定损害了意大利语的官方地位,违反了意大利《宪法》第三条关于公民平等的规定,具有社会歧视性,为公民进入大学学习设置了额外障碍。他们还认为使用外语教学将影响教学内容的选择,并可能对教学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此规定的影响下,一些英语水平不佳的教师将仅能教授本科课程,而这与他们获得职位任命时,被告知的权利和义务不符。
2013年5月23日,地方行政法院通过判决,支持了教师的诉讼,宣布废除上述行政措施。法院认为,意大利法律制度赋予了意大利语作为国家语言和文化遗产的核心表达方式的特征,这意味着意大利语在国家内部不应被置于其他语言的从属地位。其次,米兰理工大学的做法被认为违反了意大利《宪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教师教学自由权的规定,法院认为教学自由权利的行使与使用意大利语教学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前者的充分行使往往以后者为前提。此外,法院指出,尽管米兰理工大学的决议是出于对提高大学国际化水平的考虑,但也不应将英语作为唯一授课语言强制在所有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中使用。
随后,米兰理工大学对地方行政法院的这一裁决表示不满,并联合意大利教育、大学和研究部向意大利国家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国家行政法院在审查过程中,进一步向宪法法院提出了有关《关于大学的组织、学术人员和招聘,以及授权政府提高大学质量和效率的规定》第2条第2款第1项的合宪性问题,该条款允许高校通过开设外语授课课程和引入外语选拔的方式提升国际化水平。正是基于这一条款,米兰理工大学决定从2014年起,完全使用英语开设硕士和博士课程。
2017年2月21日,宪法法院公布了裁决。宪法法院认为,意大利语在《宪法》上拥有毋庸置疑的首要地位,对于国家历史遗产和国家身份的传承也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欧洲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中,意大利语不应被边缘化。此外,宪法法院在裁决中进一步指出,《宪法》所规定的意大利语的中心地位,尤其应当在中小学和大学中得到特别维护。学校提高国际化水平的目标的实现,不应损害意大利语的首要地位、公民平等获得大学教育和教师教学自由的宪法原则。因此,米兰理工大学强制在所有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只使用英语的决定,既是对意大利语应有的功能的限制,也无疑是对《宪法》规定的上述原则的违背。
尽管如此,宪法法院仍对高校追求更高水平的国际化目标的正当性给予了认可,并支持高校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这一目标。宪法法院还明确指出《宪法》的各项原则并不是为了完全排除使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的可能性,而是要求高校必须以合理和适当的方式开设此类课程,以保障国家教育的完整性、意大利语的首要地位、平等原则、教育权和教学自由等宪法原则。
三、社会反应
在意大利,关于学术语言使用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此次新设立的意大利科学基金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对意大利学术语言问题的讨论。
《竞争程序》出台后,记者保罗·迪斯蒂法诺在《晚邮报》上发表了题为《研究薄伽丘,但只能用英语》的评论文章。在文章中他探讨了在人文学科强制使用英语的不合理性。他认为,由于受益于意大利科学基金的学科既涵盖了自然学科领域,也包含社会和人文学科领域,这意味着包括意大利文学在内的众多人文学科的申请人也必须遵守使用英语的要求,这就会导致申请人使用英语向评审委员阐述薄伽丘的散文这样的不合理情况出现。此外,他对意大利政府对意大利语所持的看法提出了质疑,并批评了简单地认为使用英语就是提升国际化水平的错误观念。他还提到目前在米兰就读文化遗产专业必须加试英语,而无法选择加试其他外语现象。对此,他讽刺说,人们可以研究薄伽丘,但似乎只能用英语。
维护意大利语的非官方组织意大利语使用者信息网也在其网站上发文表达了对意大利语现状的担忧。他们认为,这一规定是对但丁语言的又一次攻击,因为新规定要求申请人只有使用英语才能获得来自意大利政府的资助,将意大利语排除在科研领域之外,这无疑会对其未来发展产生巨大的危害。此外,由于这一决定是由意大利国家机构做出的,具有权威性,又因为这一规定人为地限制了意大利语的使用功能,因此更加加重了可能对意大利语产生的危害。他们批评政府和主要学术管理机构将意大利语作为一个不必要的负担来摆脱,认为他们迫使科研和教学人员使用另一种外语的决定是极不负责任的。该组织指出,意大利作为世界第八大经济体、七国集团成员国和世界上最活跃的科研社群之一,其政府和主要学术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更加负责地保护母语,而不是将其视为负担。因此,该组织希望通过广泛的法律辩论,使政府制定一套平衡的语言政策,以保护和促进意大利语的发展和使用。
意大利秕糠学会会长克劳迪奥·马拉齐尼则认为,要求使用英语的决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完全排除意大利语是没有道理的。此外,他认为此次规定的措辞比以往更为严厉,即明确规定了未使用英语撰写的项目申请书将不予受理。不仅将消除任何使用多种语言的可能性,并且也限制了意大利语作为科学和知识传播工具的发展。他担心意大利语和科学传播之间关系的断裂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意大利语可能面临在更多领域被降级,在基础教育阶段被忽视等风险。
另一方面,从提升效率和保证公平性的角度来看,支持这一规定的声音则认为,在某些学科,如物理学和生物学的科研项目中,用意大利语撰写申请书然后再将其翻译成英语只是浪费时间。此外,为了保证竞争的公平性,评审专家通常来自国外,在这种情况下,用意大利语写作也变成一项额外且无用的工作。
总之,如何处理好学术领域英语和意大利语的关系仍是意大利需要面对的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各方对这一问题持不同观点,因此只有在综合各方立场、平衡不同观点基础上形成的语言政策才有助于该问题的解决。
(原文载于《世界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23)》第132—138页)






